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实施办法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,学校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及数量
本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项设置著作论文奖、咨询服务报告奖、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。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,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、二、三等奖。青年成果奖在成果出版、发表或采纳时年龄不超过40岁,女性申报者可相应放宽2年。
本届评奖单设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,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、申报资格和要求、申报单位和名额、申报办法和程序等,详见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评奖的通知。
科研处预计根据限额将申报成果进行校内评审并进行公示。
在充分考虑成果先期获奖情况认定因素,本次评奖学校将优先推荐在参评时间内已获得其他省部级、市厅级政府部门奖项的优秀科研成果。
二、申报资格和要求
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:1.著作(含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);2.论文;3.咨询服务报告;4.普及读物。
已获省部级奖项的成果仍可申报本次奖项,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《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(附件2)。
三、申报办法和程序
(一)申报者按要求填写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评审表》)(附件4)采用2025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无效,“启用宏”进行填写,需要使用 Windows 版本的微软 Word,在“页面视图”(高版为"打印布局")模式下进行操作,否则可能遇到带有“4605”字样的异常报错;不要使用WPS 或MacOS版的Word。
(二)如果打开《申报评审表》时,遇到Word提示“安全提示:已阻止宏运行,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”,请先关闭Word软件,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.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,打开“属性”对话框,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,勾选上“解除锁定”,并按“确定”即可。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,请先另建文档,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,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,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,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,导致最终无法通过“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”这一关键步骤。
(三)单个Word或PDF文件不能超过50M,否则上传不到系统上,请老师将超过50M的文件进行瘦身后提交,若著作全文扫描大于50M,可以分两个文档提交。
(四)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:在第一轮公示后,统一由学校管理部门账号进行上传,个人用户账号没有操作权限。
四、报送时间和地点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)
本次评奖实施限额申报,学校将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,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,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,根据学术专家组评审意见按照省教育厅申报名额择优进行推荐。
1.校内申报电子版、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;纸质材料报送地点:明德楼501室。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类,填写《学院评奖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并加盖公章。
2.电子版材料:《申报评审表》、所有证明材料,已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315201505@qq.com,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,命名方式为:教师姓名+成果形式+材料类型+成果名称。
3.纸质材料要求:
①著作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;
②论文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(可用复印件),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版权页和论文全文;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;
③《申报评审表》9份(至少一份原件)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;
④证明材料9份。请按照《申报评审表》、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,装订封面统一使用申报评审表的首页,最好胶装。
五、评审步骤
1.校如果校内申报数量如超出限额,科研处预计在11月4日左右进行校内评审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2.校内公示后的申报材料递交给申报单位(吉林省教育厅)进行初审,初审结果由吉林省教育厅进行第二轮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
联系人:姜沅彤 联系电话:0431-84565031
附件:
1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实施办法
2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答疑
3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
4.学院评奖申报汇总表
科研处
2025年10月22日